赵洪 工学学士、法学学士、副研究员
现任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常务理事、湖南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主任、湖南兆弘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1982年1月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农业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(77级),198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首届双学士学位班,分别获工学、法学学士学位。1984年参加中国专利局举办的全国首届专利代理人培训班,成为中国第一批专利代理人;1986年恢复律师资格考试制度后,第一批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,取得律师资格;1993年经国家科委及司法部共同培训、全国统一考试,成为我国第一批技术合同仲裁员,先后被聘为湖南省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长沙仲裁委员会一、二、三、四届仲裁员;1995年被评聘为副研究员。
从事专利申请代理及专利、商业秘密、技术合同诉讼代理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20工作余年,律师执业经历20年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数据,是湖南省专利代理量最多、发明专利代理量最多、发明专利授权量最多的专利代理人,也是湖南省办理专利诉讼案件及专利无效案件较多的专利代理人。将专业知识与法律知识有机结合,从权利的取得到权利的保护全过程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,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声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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